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3/2017-3733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1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大南办发〔2017〕97号 |
温鹿大南办发〔2017〕97号 大南街道关于开展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认真落实区“严管重罚”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不把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晋位升级的目标,以“交通环境、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经营秩序、工程乱象、市民素质”为整治提升重点,着力补齐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拉高标杆,全面发动,巩固提升中心城区的首位度,为“品质大南、时尚大南”创造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施集中整治,以“严管严治、严查严罚”为工作方针,加大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品质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罚力度,强化市民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巩固提升“六城联创”成果。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涵盖街道整个辖区,涉及山前街网格、马鞍池网格、白鹿洲网格、双莲桥网格、荷花网格、虞师里网格、花柳塘网格。 四、整治内容 1、严管“乱停车”现象。以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严管重罚违法乱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禁停标志下违法停车,城市主干道和人行道占用盲道违法停车等行为。严管示范路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其他道路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司机不在场的乱停车行为,按“六必拖”要求一律予以拖离。 2、严管“乱涂写、乱张贴”现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责令限期改正,处三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3、严管“主次干道乱摆摊”现象。坚决取缔主次干道流动摊贩,情节严重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照经营的物品并处一千元罚款。 4、严管“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确保主次干道实现齐门经营,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对不规范经营未及时整改的商家,责令限期改正,占用道路处两万元罚款,占用非道路处一千元罚款。 5、严管“主次干道乱堆乱放”现象。整治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千元罚款。 6、严管“洗车点、餐饮店、理发店等乱排污水”现象。整治洗车点、餐饮店、理发店等商户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7、严管“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严厉整治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随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两万元以上罚款。 8、严管“踩踏、损坏绿化”现象。全面整治绿地种菜,乱踩踏,乱搭建,乱堆放,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一千元罚款。 9、严管“损坏市政设施”现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市政设施,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10、严管“施工现场围挡不规范设置”现象。对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防治污染设施不到位等行为查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处五千元罚款。 11、严管“物业不履行卫生保洁责任”现象。全面查处小区物业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不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12、严管“工程运输车滴洒漏”现象。全力查处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为,情节严重者上限处罚五万元罚款。 13、严管“随地乱扔垃圾、便溺”现象。全面整治在公共场所随地乱扔垃圾、便溺现象,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14、严管“乘车人员向车外扔垃圾”现象。全面整治乘车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15、严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现象。全面整治机动车主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处罚款一百元,记三分。 16、严管“在城区道路使用远光灯”现象。严厉打击行驶车辆乱用远光灯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处罚款五十元,记一分。 17、严管“行人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现象。全面整治行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18、严管“行人乱穿马路”现象。全面整治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乱穿马路现象,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五、实施步骤 1、集中清理 各网格于5月底前自行组织对辖区楼道、树木、电杆、道路、垃圾屋等上面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确保清理动作不留死角、彻底干净。 2、宣传发动 街道在区媒体集中宣传的基础上进行再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各网格要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楼栋长、物业、业主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做好宣传发动,确保该项工作人人知晓、干群同心、全民参与,确保违法行为人人监督、人人喊打。 3、严管重罚 结合街道实际,先行集中整治“乱停车,乱涂写、乱张贴,主次干道乱摆摊,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洗车点、餐饮店、理发店等乱排污水,踩踏、损坏绿化,损坏市政设施,物业不履行卫生保洁责任,随地乱扔垃圾、便溺,乘车人员向车外扔垃圾”等问题,各职能站队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形成街道与站队所联动的局面,营造良好的氛围,助推全区严管重罚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和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街镇相关科室、各有关站队所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迅速行动。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整治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掌握法律尺度,对整治对象要及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整治行动特别是取缔查扣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报道的统筹策划,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效,有效引导舆情,营造浓厚、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鹿城区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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