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4/2017-3738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1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null〔2017〕12号 |
温鹿南郊办〔2017〕12号
关于印发《南郊街道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部门站队所: 现将《南郊街道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4日
南郊街道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温食安委〔2017〕2号)、《鹿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鹿城区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街道食安办定于2017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街道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顺藤摸瓜,发现涉及上下游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各网格、各相关站队所按照“网格排、公众举、技术抽、部门商、挂牌整、联合打、机制防、群众评”的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五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基层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2.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3.实施一次联合行动。由经济办或各网格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站所对“一部二区三边”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4.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针对研判确定的一批“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行动结束后,公布“排雷清单”整治成果。 5.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面梳理排查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管控和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品生产及相关产品环节 以调味料酒、白酒和蜂蜜产品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并有效运行覆盖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严查调味料酒配料中使用食用酒精冒充白酒的行为,重点排查调味料酒产品标签标注“黄酒”、“花雕”、“加饭”、“五年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白酒排查采购的食用酒精票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塑化剂超标、实物与台账是否相符等问题。蜂蜜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采购的原料蜜票据是否齐全、与成品蜜数量是否平衡、实物与台账是否相符等问题。 以一次性餐饮具和一次性筷子等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法使用回收料等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和餐桌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使用回收料或违法添加物的行为。 以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对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未经卫生监督审核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的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以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优先选择水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针对近年来抽检问题相对突出品种,加大大菱鲆、乌鳢、鳜鱼和明虾等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销售养殖用水抽样力度,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残留超标情况。 各网格、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加强“杀白”家禽市场管理,开展“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超市、农贸市场、禽产品专卖店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建立杀白禽凭“一证两标”上市制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杀白禽”行为。 (三)餐饮服务环节 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综合体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将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 (四)省外调入肉牛质量安全 规范省外调入肉牛交易屠宰秩序,对省外调入肉牛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整顿,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索证验票制度。完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常态监管机制,强化入场交易牛只“瘦肉精”抽检,严格实施屠宰场屠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和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强化牛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抽检。有效防控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 (五)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 加强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从事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的排查整治,规范活动举办场所管理,强化对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会议营销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有效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六) 进口食品来源合法性检查 开展对进口食品商城、大型商超进口食品销售区域、进口食品专卖店等重点区域的进口食品市场排查,严查进口食品经营单位有无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按规定建立进口销售记录,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厉打击一批知假售假、来源不明、证明文件无法或虚假提供、标签标注严重不符的违法销售进口食品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有效规范进口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上旬)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有效落实“百日攻坚”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17年3月中下旬)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发挥广大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31日)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以网格为单位将“排雷清单”汇总上报,街道食安办将组织对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开展工作督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对照“排雷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排雷清单”整治成果、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行动组织开展有力有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网格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增强政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二)密切协作,全程联动。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更要建立会商制度,协同作战,围绕风险点位和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三)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要积极研究对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推进共治,广泛参与。各网格、社区、村,相关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渠道,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百日攻坚”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群防群控、共治共管,促进行动事半功倍。加强舆情监测,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与评议。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行动成效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附件: 1.鹿城区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打击 清单 2.南郊街道 “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 单” 3.南郊街道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 “排雷清单”整治情况表 4.南郊街道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附件:1 鹿城区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打击清单
1.蔬菜种植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毒死蜱、三唑磷等禁用农药。 2.制售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和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 3.畜禽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 4.在竹笋生产中使用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禁用农药。 5.大菱鲆、乌鳢、鳜鱼、温室甲鱼、牛蛙、海捕虾等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 6.违规超剂量滥用海捕虾保鲜剂(添加剂)。 7.调味料酒配料中使用食用酒精冒充白酒;产品标签标注“黄酒”、“花雕”、“加饭”、“五年陈”等。 8.白酒塑化剂超标。 9.蜂蜜等蜂产品掺杂掺假。 10.一次性餐饮具和一次性筷子等生产加工企业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法使用回收料等。 11.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杀白禽”。 12.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 13.省外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 14.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15.知假售假、销售来源不明、证明文件无法或虚假提供、标签标注严重不符的进口食品。 附件:2
南郊街道“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填报单位: 网格(社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南郊街道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 “排雷清单”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网格(社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南郊街道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填报单位: 网格(社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