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8/2017-37506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公通〔2017〕70号 |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治安监管总队和市局有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全市户籍管理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户籍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如下: 一、合理优化户籍审核审批流程 简政放权是优化政府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主要渠道,为更好地服务于民便利于企,为基层户政部门解难纾困,市局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对部分户籍登记审核审批项目权限作出调整优化: (一)原由市局审批办理的运动员引进落户项目、民族变更项目改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 (二)原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性别更正项目委托属地县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市局定期通过内部流转程序予以事后审核确认; (三)原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确认的5年以上出生申报、市内户口迁移由属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县局定期通过内部流转程序予以事后审核确认; (四)原由县级公安机关审定签发临时身份证办理、边境通行证办理由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受理,并即时上传县局,县局审核签发后第一时间反馈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 (五)对华侨申请回国定居落户时出现护照与出国前户口登记姓名或出生日期不一致,当事人要求变更更正姓名或出生日期的申请事项,由派出所受理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并确认同一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市局,由市局按疑难户口程序审核批准。 户籍审核审批流程调整优化后,各地户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户籍窗口民警的培训指导,确保各类户籍申报材料质量,市局将对各地上报市局核定材料的退补率和不批率进行统计,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畴,县级户政部门要不定期组织抽查,一经发现违规办理,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户籍管理业务实际,从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办事流程的角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明确专人负责,梳理改革事项,提出推进时间表,切实抓好本地户籍管理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进一步强化户籍窗口建设工作 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美丽窗口”建设工作为抓手,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2007〕165号)、《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通字〔2007〕29号)以及《浙江省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工作规范》有关户籍窗口建设的工作标准,逐条对照,逐条整改。特别是要按照公安部《关于组织对公安派出所“蹲式窗口”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7〕240号)要求,在显著位置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并设置桌椅、纸笔、饮用水、警民联系电话或者联系箱、意见簿或者留言板等便民服务设施。对排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存在类似“蹲式窗口”、便民服务设施不齐全等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全面提升户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户籍服务管理工作与群众关系密切,各地要全面梳理有关群众和企业到户籍服务管理部门办事的事项清单,对本地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梳理,明确事项目录,对涉及“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制定规范的办理流程,明确统一的办理条件、简化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和户籍窗口向社会明示公开。要在户籍窗口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群众提交的存在缺项的材料,只要能够通过系统核查、部门信息共享等手段予以证实的事项,可不要求群众补齐,直接受理,由承办人员核实后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在审批材料中予以体现。在户籍登记服务的办理时限上,要按照《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高户籍管理服务各环节的效率,对规上企业的办理时限要确保做到法定要求上提速50%。 四、积极拓宽户籍便民服务工作维度 自去年我市推行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居民身份证到期和领证短信提醒等便民利民措施以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目前身份证自助申领发证的试点也在积极推进中,后续市局还将继续拓宽户籍便民服务维度,牵头试点推行市内户口网上申报迁移、户籍窗口电子支付、户籍档案数字化改造、代办户籍证照快递等举措,各地要结合市局部署,积极配合落实,做好相应工作。 各地工作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市局人口服务支队联系。联系人:朱克凡,联系电话:651121。 温州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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