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9/2017-00336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7年度,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适应新常态、明确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厅审计“质量提升”、“价值提升”、“审计整改落实”三年行动,努力以探索大数据审计模式为抓手,促进我区审计队伍建设与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违规金额11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634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6个,经审计处理上缴财政318万元。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共54篇,提出审计建议34条,被采纳29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9条。中国审计报及网站采用5篇,中国审计采用1篇,浙江审计采用10篇,温州审计采用18篇。3篇论文分别获得省二、三等奖。 2017年工作主要成效与经验: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政策跟踪审计,抓牢政府投资审计,为政府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1.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我局抽调工程、财务、计算机等专业人员成立审计组,对鹿城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取得显著的审计成效。一是审计成果突出,通过审计促成区政府出台《鹿城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区住建局、藤桥镇、江滨路指挥部等单位出台《鹿城区村镇民房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9个,退回行政事业性收费246.65万元,审计移送3个,5篇审计信息被省厅、市局录用。二是审计发现公租房体制问题得到区领导高度重视,区长对专报做出重要批示,督促责任单位堵住漏洞,及时整改。同时审计专报被鹿城信息采用刊登。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踪审计项目移送案件3个,其中永川路安置房二期工程伪造准运证骗取土方外运运费问题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黎二村10号地块安置房工程和九山1号地块安置房工程不按图施工问题均已移送住建部门,鹿城区住建局对相关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罚和诚信扣分处理。 2.积极承接区委、区政府任务部署,全力服务鹿城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我局已参加区政府、重点办、融管办等协调会议 70余次,通过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健康运行。根据区政府指示要求,我局对全区42个政府融资建设项目开展了全过程跟踪审计。2017年完成11个项目工程验工月报审计143期,审计金额117452万元,净核减额13789万元,核减率11.74%,为国家节约了巨额建设资金,跟踪审计取得显著效果。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我区多数BT建设项目工期严重延迟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反映,区委办公室以“专报”作了专题刊发,引起了相关单位的重视。 截止目前,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共审计了4个项目,其中,竣工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2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在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1个,以及42个BT项目跟踪审计。审计核减投资额13789万元,期间移送案件线索4起。 (二)逐步建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在今年的财政同级审中,进一步加强了对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一是按照统一部署,审计组于3月份发出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落实专人对接全省同步专项审计,4月份完成并上报了财政专户审计报告和债券置换审计报告;二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审计专题开展审计,针对地税疑点及时与区地税分局对接沟通,确保问题定性到位,有一定高度;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债务风险,并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了延伸审计。在今年的审计中,发现了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高,其中一笔2.46亿元融资,因项目未启动等原因而长期闲置,至今已闲置近3年利息就多达3500多万元,审计组针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撰写专报,得到了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结果公开后引起区人大及代表强烈反响。 (三)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有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1.今年上半年,鹿城区出台了《鹿城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对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重要工作事项、经济事项、干部个人事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采取“及时跟进”“监督服务”“规范程序”“创新方式”四项措施,助推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有效发挥了监督预防作用。 2.联合区人大财经工委对区民政局、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区发改局等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一是帮助区民政局解决了2007年温富大厦特大火灾应急处理资金结余问题;二是推动了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部署升级“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封堵原咪表计费系统的漏洞;三是通过审计整改督促,协助出台了《鹿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救灾储备物资相关管理办法,解决了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力推进了“审计整改落实”行动。 3.积极配合省厅、市局同步项目开展,重点关注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5月份,根据省审计厅“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协调市局对我区“最多跑一次”调查审计工作,确保“一号项目”顺利开展。 4. 促使1489.19万元土地收益金补缴到位,在实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鹿城区“强三优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实地调查发现我区在执行“强三优二”政策过程中,存在土地收益金欠费严重及部分产业不符合土地收益金减免条件等问题。对此,我局发出审计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促使我区1489.19万元土地收益金补缴到位,受到省、市审计部门的关注。同时4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纪委的谈话提醒,1名同志被要求做书面检查。 (四)抓整改,推动体制机制完善。 只有健全和完善各项审计整改机制,才能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和体制机制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为此,我局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联动协作等机制推动整改。出台并实施《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联动协作、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整改问责、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等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特别是联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区人大等开展督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今年10月由区人大牵头,区府办、区纪委等单位参加,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提出整改率100%的刚性要求。二是推动老大难问题的解决。针对原鹿城保安公司水心分公司的专项审计建议,2017年4月区政府专题会议明确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经费保障的长效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公安派出所通过保安公司收保安费的老大难问题。三是推动体制机制完善。出台了《鹿城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有效解决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让离任者交得明白,继任者接的放心,有效发挥了经责审计在干部离任时的监督预防作用。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保持同频共振。 一是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抽调12人参加区委第九巡察组工作 ,分别对十一个单位开展巡察审计工作。结合巡察工作关注的重点,争分夺秒,全身心投入审计调查工作,将巡察工作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确保发现线索审深审透,为巡察工作提供审计力量。 二是积极助力区政府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选派2名局机关中层干部担任双屿街道和广化街道 “大拆大整”的攻坚专员。下派的攻坚专员迅速转变角色,全身心融入街道和社区,积极发挥审计专长,一位同志在D级危房整治攻坚战役中表现出色,成效明显,街道党工委给予了通报表扬。另一位同志发挥了计算机审计专长,成功解决以往需要5个人工作一周才能完成的预算表填报、校对、汇总的繁杂工作,仅10余秒钟汇总完成逾千户村民的预算安置费用,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该工作表被鹿城区各街道多次转发和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六)审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加强。 继续深入践行“两学一做”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打造廉洁自律的审计队伍。制定《鹿城区审计局2017年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审计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会,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 1.创新开展重要项目廉政回访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与廉政回访,将审计监督执纪和纪检作风巡查有机结合。今年,派驻纪检组和审计局共同派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参与重大审计项目的日常检查和廉政回访,消除自身执法监督的“盲区”。 通过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问询、发放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检查审计现场资料等手段,开展事中调查,监督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收受被审计单位礼金卡券、滥用职权、执法不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的问题。 2.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座谈会、参加区直机关廉政教育微党课比赛、建立鹿城审计微博、“阳光审计”微信群、审计案例研讨。今年已开展3期廉政教育学习,建立审计文化书屋,增设廉政图书50册,向上级部门撰写申报多篇廉政论文和研究课题,定期转发廉政格言与廉政寄语,精心打造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探索监督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安排人员参加全区农村巡视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完成纪检专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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