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3/2017-37686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大南委〔2016〕84号 |
温鹿大南委〔2016〕84号
关于印发《大南街道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科室: 2015年以来,中央、省委和市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系列重要文件。为进一步推动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和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就大南街道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防线被攻破,其他防线则难以守住。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个政党夺取政权往往是从确立指导思想、确立意识形态话语权开始;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也是以舆论阵地被攻破、意识形态主导权丧失为标志。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根本在于党的政治信仰和执政宗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党的执政地位首先取决于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否稳固,党的执政基础首先取决于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否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强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落实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 为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现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进行明确:一是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各级党工委对本地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是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党工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三是相关职能科室责任清单。党建办、监察室等科室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四是宣传线责任清单。街道宣传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按照上述“四张清单”制度要求,重点抓好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的管理和落实。 二、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 街道党工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本单位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七)严格追责问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对分管科室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四)每年至少到联系网格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已经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五)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六)做好上级部门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和监督问责 党工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要切实落实好党工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两张清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是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和监督。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党建办负责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监察室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管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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