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2/2017-380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广化街道
生成日期 2017-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广办〔2017〕46号

关于开展广化街道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提高广化街道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广化街道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不把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晋位升级的目标,以“交通环境、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经营秩序、工程乱象、市民素质”为整治提升重点,着力补齐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拉高标杆,全面发动,巩固提升中心城区的首位度。

  二、整治工作目标

  结合街道环境秩序实际,实施集中整治,以“严管严治、严查严罚”为工作方针,加大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品质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罚力度,强化市民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实现广化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巩固提升“六城联创”成果。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涵盖广化街道全辖区,东起勤奋路,西至翠微大道,南起过境公路104国道,北至望江西路。

  四、整治内容

  (一)严管“乱停车”现象。以辖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严管重罚违法乱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禁停标志下违法停车,城市主干道和人行道占用盲道违法停车等行为。7条严管示范路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其他道路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司机不在场的乱停车行为,按“六必拖”要求一律予以拖离。

  (二)严管“乱涂写、乱张贴”现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责令限期改正,处三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严管“主次干道乱摆摊”现象。坚决取缔主次干道流动摊贩,情节严重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照经营的物品并处一千元罚款。

  (四)严管“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确保主次干道实现齐门经营,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对不规范经营未及时整改的商家,责令限期改正,占用道路处两万元罚款,占用非道路处一千元罚款。

  (五)严管“主次干道乱堆乱放”现象。整治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千元罚款。

  (六)严管“洗车点、餐饮店、理发店等乱排污水”现象。整治洗车点、餐饮店、理发店等商户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七)严管“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严厉整治在道路两侧、公共场地随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两万元以上罚款。

  (八)严管“踩踏、损坏绿化”现象。全面整治绿地种菜,乱踩踏,乱搭建,乱堆放,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一千元罚款。

  (九)严管“损坏市政设施”现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市政设施,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十)严管“施工现场围挡不规范设置”现象。对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防治污染设施不到位等行为查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处五千元罚款。

  (十一)严管“物业不履行卫生保洁责任”现象。全面查处小区物业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不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十二)严管“工程运输车滴洒漏”现象。全力查处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为,情节严重者上限处罚五万元罚款。

  (十三)严管“随地乱扔垃圾、便溺”现象。全面整治在公共场所随地乱扔垃圾、便溺现象,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十四)严管“乘车人员向车外扔垃圾”现象。全面整治乘车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十五)严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现象。全面整治机动车主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处罚款一百元,记三分。

  (十六)严管“在城区道路使用远光灯”现象。严厉打击行驶车辆乱用远光灯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处罚款五十元,记一分。

  (十七)严管“行人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现象。全面整治行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为,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十八)严管“行人乱穿马路”现象。全面整治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乱穿马路现象,情节严重者处五十元罚款并予以曝光。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成立广化街道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崇波(广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林 晓(街道党工委委员)、葛光凡(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施一斌(广化派出所所长)

  成员:李秀孟(广化执法中队负责人)、戴一帆(交警一大队三中队队长)、颜小海(综治办主任)、鲁海曼(纪检监察室主任)、陈菲菲(党建办负责人)、林温娜(城管办负责人)、雷仁旺(广化环卫所负责人)、叶志坚(月湖网格长)、方晓敏(月湖社区主任)、翁明芳(教场网格长)、朱爱英(教场社区主任)、周洁清(双榕网格长)、应微微(双榕社区主任)、李超(翠微网格长)、王美凤(翠微社区主任)、戴立武(集善网格长)、陆晓麒(集善社区主任)、廖俊杰(集新网格长)、杨萍(集新社区主任)、陈雪峰(特陶网格长)、郑雪华(特陶网社区主任)、陈云伟(双乐网格长)、张凤珍(双乐社区主任)

  (二)宣传动员

  通过网格(社区)、街道党建办宣传动员、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宣传,发动辖区群众举报生活中的违法行为,并宣传群众参与平台: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手机“人人管”APP、手机“平安浙江”APP、广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手机“民情E通”APP等。

(三)进度公布

  街道党建办把收集到的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向辖区居民公布,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平台发布严管重罚18个违法行为的宣传资料,说明具体处罚标准(详见附表)和实施部门。

  (四)严管重罚

  广化街道将按照首批18个违法行为中群众反映强烈的10个行为,先行开展集中整治,交警、执法中队将按照文件上限处罚,街道党建办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并适时推出第二批违法行为整治,积极参与区级的治乱评比活动,形成区级层面与街道、社区居民联动的局面,营造良好的氛围,助推广化辖区严管重罚工作。

  (五)奖励办法

对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取证有效地给予相应奖励。市民可以先用手机或照相机拍摄违法当事人乱丢垃圾的照片,并拨打举报电话等待执法人员到场,随后指认违法店铺,配合作现场勘查笔录,将所拍摄的违法行为照片提供给执法人员,配合作旁证笔录。对提供有效证据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的市民,将给予1-500元的奖励。对市民举证的“车窗抛物”影像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也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和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各大网格(社区)、交警、执法中队、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吃透城市管理“严管重罚”工作的标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益求精地开展好交通环境、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经营秩序、工程乱象等管理。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整治工作中,交警、执法中队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掌握法律尺度,对整治对象要及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整治行动特别是取缔查扣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三)营造氛围,协调配合。各实施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在整治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各大网格(社区)、街道党建办要加强宣传报道的统筹策划,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动辖区志愿者积极参与行动中来,大力宣传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效,有效引导舆情,营造浓厚、良好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监督,落实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调度,严格工作督查。与街道纪工委组织跟踪检查,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要求,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严管重罚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同时,各大网格要积极加强对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大清查,发动辖区志愿者、党员、居民群众等各界力量对垃圾死角和长期积存、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残渣余土、废弃的家具物料、绿化带垃圾、乱涂写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大清除,及时清除城市“牛皮癣”。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广化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2日

广化街道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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