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认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调整分管领导为陈丹舟副局长,制定办公室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并要求每个科室加强业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有关信息报送。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并建立责任分工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和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 (三)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如局政务网站、电台和报纸等,广泛报道局各项工作,发布有关信息,2014年对局政务网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设立了在线咨询栏目,细化了关于子栏目设置,网站功能更全面,互动性和服务性更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性。 (四)加强《条例》学习。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2014年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295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鹿城公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网、鹿城科技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 1. 机构信息。包括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等。今年科技局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分工发生了变化,我局及时调整了领导成员和职责分工,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及时公开。 2.政策文件。包括各级各类科技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并对之前已发布的政策文件信息进行了更新。 3.决策信息。包括区科技局经费立项、企业认定、经费补助、预算决算等重要工作内容,发布了区科技局工作绩效公示、“十大实事”完成情况、年度工作预算等内容。 4.工作信息。包括区科技局以及上级科技部门各类政务动态、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 6.办事指南:包括面向公民和面向企业的办事指南,注明了办事流程、办事要件、办事时限、办事人等各类办事要素。 (三)信息公开形式灵活高效。一是完善鹿城科技信息网,集成了信息发布、通知发布、网上办事等科技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各类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二是完善标准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指南、示范文本以及其他服务设施。三是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及办理情况。鹿城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的信息; 2.法律、法规和科技部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014年,鹿城区科技局办公室未接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鹿城科技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鹿城科技局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数量少、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等。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我区科技重点工作以及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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