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lucheng.gov.cn)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377166,电子邮箱:czj@lucheng.gov.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鹿城区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局重新修订了《鹿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制定了《鹿城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2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简报信息报送、宣传栏等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29条,其中我局财政信息网公开财政信息为5条、政府简报信息报送2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二)政民互动答复:2012年我局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核、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12年我局转办区长热线1件,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有效地予以答复。 三、 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有些科室对其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些科室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 2、由于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群众对我局职能了解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开展。 2、加强信息公开对外的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网络问政等对外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进行信息公开,形成政府部门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鹿城区财政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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