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局召开科室碰头会,专题研究如何落实有关工作,保障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葫芦岛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全面更新信息。为了及时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更新维护工作,我局对2012年以前发布并由我局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基本完成了清理工作。积极落实全市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凡需网上公开审批的行政事项,我局都按照时限及时予以审批,充分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实现了透明化管理。 二是搭建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2年,鹿城区教育局门户网完成了改版和升级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实现了局文件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使公众对我局的信息能及时了解。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居留,表现在: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便利。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教育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质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 三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五是强化监督,提高社会的满意度。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鹿城区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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