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鹿城公务网上(www.lucheng.gov.cn)发布。如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过境公路车管所北首,邮编:325000,电话:88575228,电子邮箱:tdj@lucheng.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实施《条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政务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并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局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中涉及行政审批科75条、地籍管理科48条、地质环境矿产管理科1条、征地事务中心86条,主要公布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市级报纸上,涉及土地审批供应、确权登记、征收报批和矿业权延续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近几年开展虽然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还需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三是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网站技术还需要提升。 为此,我局提出以下几项继续完善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重视组织,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之中,根据干部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做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适时指导和研判,并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岗到人。 2、注重实效,规范信息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满意。 3、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对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认真处理来自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以及接纳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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