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电话:88030516,电子邮箱:fzj@lucheng.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要求, 2011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了项目投资、行政执法、民生事项等各项政府信息,到2011年底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条,其中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已按规定制作处理涉密文件,无发生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我局未收到各类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等举措,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数量仍需增加;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公开与服务的渠道、创新载体仍需进一步拓展丰富。2012年,我们将全面强化系统优势,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在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的广度。 二是建立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政务公开阶段性任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明奖惩措施。 三是创新模式,进一步探索公开方式方法。整合系统信息资源,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实现政务公开手段和形式创新,拓宽发改部门与社会各界交流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尤其在价格举报案件办理中,积极探索“阳光执法、开门办理”的新模式,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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