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鹿城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11年,教育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总体要求,着力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教育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坚持便民利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意见》精神,要求各科室、学校及直属单位加快推进决策公开,实施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通过学习和落实《意见》精神,普遍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为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推进”为工作思路,有计划、分步骤地依序推进科室、学校及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着力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认真细化公开范围,积极推动高校设置、招生就业、义务教育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 (四) 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调整网页栏目,推动网站改版。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政务信息发布速度进一步加快,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成为发布教育政务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展示教育形象的重要平台,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教育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鹿城教育》杂志、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平台与公众互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有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201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两办《意见》,不断强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涵建设,加强对直属单位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将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继续健全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继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覆盖面,重点做好重大决策出台、招生考试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主动获取信息的积极性。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和社会服务。 附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鹿城区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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