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电话:88030516,电子邮箱:fzj@lucheng.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要求, 2010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了项目投资、行政执法、民生事项等各项政府信息,到2010年底累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条,其中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我局除了在局网站公开信息外,还在局内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局机关人事、决策等重要信息。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已按规定制作处理涉密文件,无发生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等举措,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通过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了解到发改工作动态,增加对发改部门的了解,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舆论环境更加公开透明,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也日趋多元,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仍较单一,以政府网站为主,亟需进一步拓展新的信息发布渠道;二是在信息公开上,与群众的互动还不充分,在第一时间答复群众关心的价格等民生问题、网友问政等工作上还有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积极推进价格信息公开,凡属于价格主管部门出台和调整的不涉密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项目标准全部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成本监审工作,严格履行景区门票等调整的听证程序。 二要注重业务技能提升。完善信息收集机制,缩短信息公开周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加强对申请受理、办理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员工的公开透明意识。 三要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在立足现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网络工具,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化。同时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真正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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