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lucheng.gov.cn)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377166,电子邮箱:czj@lucheng.gov.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要求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托鹿城信息公开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此外,通过政务信息简报、短信平台、电话咨询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09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简报信息报送、宣传栏等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54条,其中我局财政信息网公开财政信息为30条、政府简报信息报送2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二)政民互动答复:2009年我局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核、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09年我局没有转办区长热线。 三、 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首先要研究制定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其次要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鹿城区财政局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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