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鹿城区教育局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局先后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3次,组织不同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有关文件,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教育网站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局完善鹿城区教育网建设,为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保障。对能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通过网站及时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即鹿城区教育网)及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6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在鹿城区教育网上,我局主动公开了局领导的分工、各个科室的设置及联系电话、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督导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扶困助学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思想误区,公开不及时。 (二)个别科室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教育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教育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界首教育网的功能设置,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方便群众查询东港教育有关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测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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