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初,及时成立了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明确了分局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分工,逐级完成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分管人员的业务、制度和责任对接,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形成标准格式的《指南》和《目录》,并对新产生的信息实时录入目录。截至2008年底,分局制订了本单位《指南》和《目录》,并通过信息查阅点对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服务。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鹿城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依申请公开实施意见”;针对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定了“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及其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等静态信息128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二)鹿城规划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 1. 机构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及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投资咨询等; 2.政策文件。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 3.工作信息。包裹政务动态、工作计划总结、建设提案、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等; 4.民生事项。包括社会救助、为民办实事等;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6.人事任免信息; 7.办事指南; 8.依申请公开的函复办理。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完成了对2003年至2007年纸质公文的电子扫描工作,并以PDF格式保存在分局信息查阅室,随时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四)信息公开形式灵活高效。一是建立标准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板、服务指南、示范文本以及其他服务设施。二是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鹿城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信息查阅室,专门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及办理情况。鹿城规划分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的信息;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2008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信息以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结果内容为主。已经书面答复3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3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我局批准的规划、行政审批许可结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鹿城规划分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鹿城规划分局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明年将做好本年度制定的相关配套规定的准备工作,并在全局范围内试行,务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网站结构,强化网站服务。以方便市民查阅为导向进行栏目调整、资源整合,强化政府网站宣传、沟通、服务和展示的功能。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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