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我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初,科技局建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形成标准格式的《指南》和《目录》,并对新产生的信息实时录入目录。截至2008年底,制订了本单位《指南》和《目录》,并通过鹿城公务网、鹿城科技网、浙江网上技术市场鹿城分场等对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服务。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制度”;针对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定了“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及其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等信息230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鹿城公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网、鹿城科技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二)鹿城区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 1. 机构信息。包括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投资咨询等。 2.政策文件。包括科技局制定的科技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 3.决策信息。包括鹿城科技发展概况、发展规划、重要责任制等内容。 4.工作信息。包裹政务动态、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建设提案等;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 6.办事指南:包括面向公民和面向企业的办事指南。 7.财政管理:包括各项科技专项经费管理。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完成了对2003年至2007年纸质公文的电子扫描工作并上传到相关网站,随时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四)信息公开形式灵活高效。一是全面建立鹿城科技信息网,基本实现各类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二是建立标准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指南、示范文本以及其他服务设施。三是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及办理情况。鹿城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的信息; 2.法律、法规和科技部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008年,鹿城区科技局办公室未接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鹿城科技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鹿城科技局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技术平台操作繁琐,例如要公开的信息录入鹿城科技信息网后还必须录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区公务网等,急需改进。要采取技术措施,整合同类项目,做到一次更新双网同步更新。要进一步完善鹿城科技信息网的设计,简化操作,增加网上办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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