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17-3707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17-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住建监〔2017〕214号 |
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进入盛夏酷暑季节和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台风天气逐渐增多,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全区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采取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相关保障措施,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报,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安全。要完善、落实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掌握防灾抗灾主动权,确保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互相联动、妥善处置,保证夏季的生产安全。 二、改善环境,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为在高温条件下坚持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要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2、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作息时间,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适当提早上午的生产时间和推迟下午生产时间。如遇气温超过35℃时,上午11:00至下午15:00期间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的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7℃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该在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上班三个时段进行气温测量,气温测量以作业现场地面以上1.5米处的实测温度为准。 3、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4、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发生中暑情况,要迅速组织救治。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6、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要对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防因暴雨、大风、雷电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必要时要迁移临时设施,撤离现场人员。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各项目部要严密监控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加固措施,防止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夏季天气干燥炎热、火灾事故易发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宿舍区的防火措施,对配电房、仓库、电工作业等火灾易发区域加强检查和监管,配足灭火器材。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宿舍区的消防管理,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置电瓶车专用集中停放区、充电区,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宿舍或私拉电线插座进行充电。 三、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整改落实,要重点对可能受强风、暴雨、雷电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严肃处理。 四、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发生险情或事故的应及时上报,我局值班电话:55577260,88324503,传真:88331130,88322090。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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