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2/2017-3704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广化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广办〔2017〕28号 |
各大网格(社区)、双桥村、机关各科室、辖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有关“三改一拆”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广化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广化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5日
2017年广化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根据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和要求,以及市区关于“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广化街道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工作要求,以“三无一率一稳定”(无存量违章、无新增违章、无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利用率、确保平安稳定)的标准为要求,坚持“落实责任、街居联动、科学统筹、整体推进、分类处置、稳步实施、舆论引导、公众参与”为方法和原则;以“无违建社区”、“无违建小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等四个方面创建工作为基础,紧密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大拆大整”等工作,全面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拆除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的行动,加强违法建设管控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长效格局,实现街道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零目标、已建违法建设逐步拆除的创建计划,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各项拆违任务,存量违建有效处置、应拆尽拆,新建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拆违控违机制科学有效。具体任务为:到2017年12月底,确保完成月湖、教场、翠微、双榕、集善、特陶、双乐、集新等8个社区无违建复评工作;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基本“无违建街道”的创建工作。 三、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张崇波任组长,占志清、王永标、潘小雷、林晓、葛光凡、杨一燕、程胜伦、王华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网格长、社区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对各类违法建筑情形进行分类处置,制定没收、罚补等条件及配套政策,做好“无违建街道”创建各类申报材料,组织并指导各社区(村)开展“一户(楼)一档”的调查、台账资料整理。 四、创建标准 对照温州市创建工作要求,“无违建街道”创建应达到以下标准(具体对照市下达的文件要求): (一)无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推进“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实现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无存量违法建筑。完成“一户(楼)一档”建筑排查,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和处置方案,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做到应拆尽拆,全面完成年度“三改一拆”目标任务。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即查即拆(从发生到发现原则上不超过7日,从发现到拆除原则上不超过30日),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 (三)无非法“一户多宅”。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 (四)拆后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做到即拆即清,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原则上在1个月内清理完毕)。编制完成拆后土地利用规划及地块利用方案,做到宜绿则绿,宜建则建。 (五)确保平安稳定。对群众信访投诉依法及时受理和规范办理,投诉问题得到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无因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五、责任分工 (一)“一户(楼)一档”调查,由街道城管办总牵头,区国土分局松台所具体牵头负责对非法“一户多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户(楼)一档”台账,做到违建当事人基本信息、违建时间、用途、类型、现状图片等信息详实,拆阅方便。区房管分局城西房管所配合调阅房屋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各部门单位及各社区、村积极配合。 (二)新增违法建筑由广化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各社区、村要落实网格化防控体系,发现新建违章及时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上报,配合协助执法中队进行管理,做到即查即报;执法中队要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即查即拆。 (三)妥善处置存量违法建筑,严格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各类违法建筑明确拆除、没收、罚补的处置意见,做到应拆尽拆、公平公正。 1.对下列应予以拆除的违法建筑,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违法占用农耕地的违法建筑由区国土分局松台所牵头负责确认,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2)在交通干线、主要河道、主要街道两侧、河道沿岸及山边沿线的违法建筑由城管与执法中队牵头负责确认,水利配合,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3)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至今未执行到位涉土地的违法建筑处罚案件由区国土分局松台所牵头负责确认,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4)存在严重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由街道消防管理站和安监中队牵头负责确认,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5)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的违法建筑由松台环保所牵头负责确认,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6)用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建筑由街道食安办牵头负责确认,发放执法文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予以处置; (7)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拆除; (8)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影响供气、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使用的违法建筑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拆除; (9)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各级督查发现的违法建筑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拆除; (10)其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拆除。 六、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巡查管控责任。街道办作为控违拆违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各社区违建巡查,督查各社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各网格长、社区主任为直接负责人。各社区要切实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网格员每天在所辖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街道管控领导小组上报信息,并填写违法信息查报表,每日一报。 (二)进一步形成管控合力。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街道纪工委要建立和完善控违拆违的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及时掌握全街道面上的情况,动态跟踪工作推进情况。街道宣传办要负责做好控违拆违的宣传工作,密切关注控违拆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舆论导向,及时有效地进行化解。供电所、水厂,严格控制建房中的用电、用水,建房审批一定要经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司法所、综治办要在依法控违拆违工作中做好维稳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时调处矛盾隐患。派出所要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好街道的重点行动,对于干扰、阻挠依法控违拆违行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参与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法严惩。国土、规划、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职责,落实监管,做到无缝隙巡查,依法履行职能,依规抄告违建管控。住建、安监、消防、农林水利部门需要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配合街道完成对建筑的调查、认定。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目标一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广泛参与,确保整个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健全督考机制。街道城管办联合执法中队每天对社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对违法建设管控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类举报、上级督办件进行处理。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对各社区的控违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通报结果,并以此作为各社区年终城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大拆除力度。牢固树立“只要是违建就必须拆除”的思想,街道、执法中队要对自查、各类(群众)举报、市容巡查、上级督办的各类违法建设,及时组织力量拆除,新建的违法建筑要7日内发现,30日内予以整改拆除到位。 (五)进一步建立运行问责机制。各级干部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领导工作,不得利用职权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庇护,不得干扰查处工作。凡在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发生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及时依法处理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作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2017年4月)。一是召开街道“无违建”创建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任务,细化落实创建工作。二是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三是制定“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底数更新阶段(2017年4月-6月)。基于2016年“一户一档”、“一楼一档”的测绘数据,安排各社区城管干部对本社区(网格)的数据进行核对更新,力争6月底前基本完成底数更新。 (三)实施推进阶段(2017年6月-10月)。一是鼓励自拆。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带头自拆。二是依法处理。对排查出来的历史违建,分批按计划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可能存在不稳定情况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及时总结。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和抽查,对进度缓慢的限期整改。 (四)创建验收阶段(2017年10月)。按照创建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区“三改一拆”办的初步验收情况,开展查漏补缺,申报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发动。违建管控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必须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做好上门宣传。各社区组织干部入户,做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把违建的危害讲清,把拆违的各项政策讲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控违拆违。并畅通举报投诉途径,须在街道醒目位置设立违法建筑举报箱,公布违法建筑举报电(56611787),即查即办,并严格保密举报人所有信息,且做好执法宣传。面对违建户的抵触和反抗,要从法律角度、人情角度、利益角度不厌其烦地宣传、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注重典型宣传,利用拆违现场做宣传和违建典型的曝光,力求做到打击一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同时也要宣传违建管控工作过程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真正形成强大的管控声势,切实消除部分群众贪图不正当利益、“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查报。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违建巡查制度。各村社区的网格员每天在所辖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街道上报信息,并填写违法信息查报表。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各社区、有关部门要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构建源头监控的防范体系。 (四)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各项保障,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控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对面上情况和具体个案的深入分析,细化方案,做好预案,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的安全稳定。要抓好涉稳信息的收集和及时化解、处置工作,强化对控违拆违现场的管理、控制,杜绝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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