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6/2017-37149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山福镇 |
生成日期 | 2017-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鹿山政〔2016〕117号 |
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 为预防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大网格、村、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预防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6] 75 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镇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预防处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合作”和“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理顺工作体制,强化保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由镇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卫生院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管控成效,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各大网格、村、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治疗及日常管控工作。 各大网格、村:负责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排查和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同公安、卫生服务站等部门开展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由大网格村驻村干部、辖区民警、责任医生、监护人组成的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镇综治办:负责对各大网格、村、各单位落实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理工作出现的问题。 临江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实施紧急处置,对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进行备案,并纳入特殊人群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控工作。 临江、双潮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和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对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定期排查摸底,分级管理和管理治疗人员的分级培训,定期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信息报派出所备案。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乡“三无”人员中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的患者救治护送和治疗后送返工作。派出所、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及时将重性精神病障碍的患者的基本信息及时通报给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 镇财务科:负责落实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和医疗救治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镇经济办: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政策,做好已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医疗待遇落实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为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联系和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进行法律援助。 镇残联:负责排查本系统掌握的精神残疾持证人员,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派出所和卫生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符合精神残疾病人标准的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的管理、康复和救助工作。 三、工作重点 1、组织排查摸底,切实掌握底数。由镇综治办、镇社会事务办会同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残联、网格定期开展排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医院收集提供、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及疑似精神病人进行排摸登记,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大网格、村摸排工作要在8月30日前完成,并将排查情况报镇社会事务办。 2、及时开展评估,实行分级管控。各大网格、村、各单位要及时会同卫生部门,对辖区内摸排出的精神病人及疑似精神病人进行风险评估,从中筛选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由派出所负责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常态管理及随访。对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平时必须半个月上门随访一次,对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重性精神病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在重要敏感时期,网格关爱帮扶小组每天要进行随访和稳控,同时山福镇要会同派出所、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督促落实监护人及时将其送往指定医院实施住院治疗。 3、强化分类处置,畅通收治渠道。对已发生伤害自身行为或伤害自身危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组织派出所、民政、卫生、残联的相关部门督促落实监护人及时将其送往指定医院实施住院治疗。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潜在风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组织派出所、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督促落实监护人及时将其送往指定医院实施住院治疗。对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公民人身安全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派出所及大网格民警接警或发现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对发现查找不到远近亲属的乞讨人员中,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潜在风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派出所及大网格民警接警或发现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政救助机构要予以积极配合。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管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照《鹿城区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监管协调机制》(见附件) 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度迫切需要,各大网格、村及辖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2、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涉及各大网格、村及各个部门,因此各个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日常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村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同心协力抓好此项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各大网格、村、各单位要将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狠抓措施落实。镇综治办要把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等造成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按照平安综治考核规定予以从严扣分,情节重性的予以“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坚决追究责任到人。 附件:鹿城区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监管协调机制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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