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金融办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一)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区金融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安排。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至综合科,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此外,办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信息公开情况,并落实3个职能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分工到事。 (二)重视信息人员队伍建设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对办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干部信息公开意识与敏感性,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对于信息公开涉及的重点工作、敏感工作做到有专人上报、分管领导审查,确保每条公开信息合法、合理、真实、正确。 (三)全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坚持把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之外合法渠道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网站集约化管理,今年主动公开信息15条,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和财政管理4大方面,其中及时调整领导成员及分工,公开制定的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务动态和各项金融经费使用情况,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及办理情况。区金融办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7年鹿城区金融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金融办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的信息;与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区金融办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金融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人手情况不足,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深入研究,认真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鹿城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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