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现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五楼;邮编:325000;电话:0577—88609325;传真:0577—88629935)。 一、鹿城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7年,区科技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认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落实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机关各科室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并安排了2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强化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对本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按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以局机关门户网站为重要载体,利用局机关网站、公告栏、指示牌、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全面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重点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政府信息,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主动改进信息公开方式,着力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发布,2017年,全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0条,涵盖科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主要科技工作。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鹿城公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网、鹿城科技网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 1.政策文件。包括各级各类科技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并对之前已发布的政策文件信息进行了更新。 2.决策信息。包括区科技局企业认定、经费补助、预算决算等重要工作内容,发布了区科技局工作绩效公示、年度工作预算等内容。 3.工作信息。包括区科技局以及上级科技部门各类政务动态、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 4.办事指南:包括面向公民和面向企业的办事指南,注明了办事流程、办事要件、办事时限、办事人等各类办事要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及办理情况。鹿城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的信息; 2.法律、法规和科技部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017年,鹿城区科技局办公室未接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鹿城科技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鹿城科技局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不断提高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信息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