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6/2018-3707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山福镇
生成日期 2018-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鹿山政〔2017〕165号

关于印发《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浙转升〔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现结合山福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是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块状经济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经济增长中高速、发展质量中高端”的必由之路,对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低端落后产能、“三合一”和“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的行业区块、低效企业治理为重点,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二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3月底,完成 “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的新一轮摸底排查;到2017年底,整治、淘汰、提升“低小散”企业(作坊)20家以上。2017年-2019年,全镇落后产能涉及企业逐步淘汰,每年推动一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入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到2019年底,“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全面得到整治,小微企业发展集中度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山福镇对本地区低小散行业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指导,扎实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从严对标整治提升

1、关停和整治“四无”企业(作坊)。各村要全面排查现存的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企业(作坊),逐家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加强安全、用地、环保、节能、“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整治“四无”企业(作坊),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出清。对限期未关停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

2、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等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改造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低效落后电机等设备。

3、全面治理低效企业。加强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位末档、资源利用效率低、综合绩效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整治,推动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加快完成整改提升。对企业整改不力的,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采取差别化用地、用水、用电、排污等措施,倒逼加快退出或转型转产。加大特困企业处理力度,推动特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

(二)加快入园集聚

加快企业入园提升发展。优化块状行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产业链上小微企业(作坊)通过联合抱团、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入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聚提升和易地改造。入园企业要满足“三必须”,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或通过必要的审核审批。

(三)加快改造升级

1、全面推行绿色安全制造模式。大力实施“机器换人”,根据企业规模、生产流程和工艺特点,以安全生产、中水回用、余热余压利用、废水处理、工艺优化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应用减污、节水、节能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生产流水线、关键生产环节、单台(套)等多层次“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绿色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机联网”、“厂联网”建设,提高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水平。

2、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贯彻落实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引导块状行业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优化完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促进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块状行业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增强网络销售能力,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3、全面推动市场主体升级。支持大众创业,激励万众创新,推动企业依法取得各类生产经营证照,加大对“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指导和服务,扩充小微企业培育数据库,推动作坊“转企”、企业“升规”,培育一批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规改股”、“股上市”,通过对接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配置,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优化块状行业企业组织结构。

4、全面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系统;加强管理创新,开展管理创新试点并组织行业推广,全面应用ERP等现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块状行业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福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经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和指导专项行动推进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财经办牵头负责工业领域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会同国土资源所、城建办等部门负责工业集聚区建设和管理、企业入园集聚等工作;市场监管所牵头协调指导“无证无照”企业(作坊)的依法整治与关停;安监所牵头协调指导无安全保障企业(作坊)的依法整治与关停;城建办牵头会同国土资源所、城管执法中队等站所协调指导无合法场所及危房内企业(作坊)的依法整治与关停;环保所牵头协调指导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的依法整治与关停工作;国税、地税、劳保所等部门分别负责税收征管、劳动保障等专项执法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已将“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汇总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面上整治进展和成果,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村、科室、站(所)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 “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的积极意义。总结、推广各行政村、部门在“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质增效发展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隐患严重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形成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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