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鹿城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供销社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好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及时在网上宣传供销系统知识和政策法规,发布供销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有效提升了供销系统的形象。现将区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区供销社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区社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等工作,确保专人专岗,保证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资料的完整性。并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部门信息公开,确保做到信息内容详实、服务群众到位。严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信息渠道,使更新信息比较及时,政务公开内容符合要求。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供销社始终致力于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2017年依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关停了原有的鹿城区供销合作社政务网,将相关信息整合并入温州·鹿城,部分功能迁移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充分利用温州·鹿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鹿城供销”微信公众服务号等多个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区社各类信息,特别是涉农信息,继续扩大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广泛提升供销社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2017年,在鹿城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共13条,通过其他媒体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28条,其中进行政策解读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社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社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尚未发生针对我区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内部公开还不够经常;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水平有待提高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把我区社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2018年我社将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求有新提高。一是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更加注重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以及宏观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增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提供便捷的操作程序,以便公众查询。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强化内部督查,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有关处室、部门及时有效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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