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2017年,鹿城规划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温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温市规〔2011〕156号)及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效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共受理1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年共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和项目审批信息1025条。主要做法有: (一)及时更新并公开机构基本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及时公开了新的领导成员、机构职能、投诉咨询、内设机构等机构基本信息。 (二)全面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主动公开了计划总结、建议提案、政务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51条;结合项目审批要求,通过市规划局网站、鹿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建设项目现场等途径主动公开项目审批信息965条,增加规划许可事项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制作了《城乡规划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并在浙江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布。针对市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调整,及时安排专人进行了对接,理顺了分局与市局之间的办理程序,并明确申请人同时向市规划局和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由市规划局答复,分局不再进行重复答复。同时,坚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受理并出具受理单、交办、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的程序处理;对于当面申请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均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确定具体承办科室。 (四)坚持严格审核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拟公开的内容,均需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四级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公开,确定公开内容后,再由办公室统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5条,主要通过市规划局网站、鹿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现场公示栏、街道村居公示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信函申请12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在工作安排、人员安排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审核难度比较大。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2018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使社会各界能及时查询规划信息、了解和参与规划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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