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3/2018-3692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大南委〔2018〕48号 |
各社区、科室、基层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消除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场所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温鹿民宗〔2018〕3号《关于开展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大南街道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在历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巩固提升专项活动,排查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档案,巩固隐患整治成效,规范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确保辖区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1、确保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落实消防工作岗位职责和问责办法。及时与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职责,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消防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开展问责、追责,撤换场所负责人等,强化监督管理。 2、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机制。按照“应挂尽挂”、“随查随挂”的原则,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活动场所分类分级实施挂牌督办,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对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活动场所,必须要追究责任,撤换活动场所负责人。 (二)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1、结合商业化治理工作,做好活动场所出租用房的管理。严格登记备案,按照“场所申报、资质证明、网格检查、街道审核”要求,做好场所出租用房登记备案工作,并实时录入网格化系统。 2、落实隐患督改。各社区要对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组织督查,“回头看”,防止“只查不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综合运用政府挂牌督办、行政执法、重点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隐患整改。对屡查不改的活动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活动,组织改选活动场所管理组,撤换活动场所负责人。 3、规范日常管理。督促活动场所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安全通道畅通,配齐配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严格落实文明敬香,全面禁燃大蜡烛制度,建立健全人员值班制度。 (三)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1、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水平。要结合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和“宗教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实现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三人驻堂”小组包消防安全的职能,强化社区消防安全监管效能。 2、提升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互查互改消防隐患、消防实战演练,指导、监督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整改,组织现场演练等活动,着力提升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提升“智慧消防”火灾预警水平。结合实际,指导活动场所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建设,确保活动场所的用电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10日前)。各社区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鹿委办传〔2018〕12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严防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三)常态考核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街道每月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活动,检查结果纳入考绩内容和平安建设“负面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建立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胜利任组长、办事处主任黄存伟为常务副组长、各社区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驻居干部及社区主任为成员。各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结合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对社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要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严格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社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公安派出所、消防站、民宗所要联动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问题对照各自部门科室职责落实督促整改到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工作原则,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等。此项工作纳入考绩、综治考核和平安考核等相关内容,街道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街镇将及时对相关活动场所人员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加大对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健全落实联系服务机制,主动听取合理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培训,重点突出建筑安全常识宣传,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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