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5/2018-1761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七都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顺利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浙镇治办〔2016〕27 号)、《关于切实推进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治理工作的通知》(浙镇治办〔2017〕40 号)和《关于印发〈2017 年温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温镇治办〔2017〕27 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七都街道一楼会议室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会议”,会议由七都街道党工委委员刘天昴部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城管办胡家源、经济办郑博、邵斌斌、中国电信李广、中国移动金瑞、中国联通白照、中广有线瞿昌雷、七都供电所陈云飞。另邀鹿城区小城镇整治办“线乱拉”专项组金玉虎;会议列席人员:城管办徐衍、经济办黄建秋、中国电信叶长江、中移建设赵西。经会议研究讨论,现明确七都街道范围内的吟州村、前沙村、樟里村、上沙村、七都大道沿线通信线路“线乱拉”整治方案,形成的统一意见,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综合通信线路“上改下”整治范围和费用分摊。 吟州卡口区块(滨水公园、工业路)、七都中学区块、吟州新村区块、吟州后村路部分、前沙花海区块(中心路、建设路、前进路)、七都大道主干道路、七都大道西入口樟里村商业街整治方案为“上改下”,土建工程(管道部分)由政府出资并负责实施,线缆移改费用由政府、运营商各承担50%,弱电“多箱合一”的箱体、线槽新建共用部分的工程建设及其费用由政府承担,箱体至入户线整治由各自运营商承担。 二、关于综合通信线路梳理的有关事项。 (一)将上述的4个村要求的架空线路梳理、规整方案调整、并杆和入户线同时进行治理的综合实施方案,以实现线路整治为目的。 (二)中国电力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广有线及中国联通等4家通信运营商同步开展入户线治理,原则上跨路入户线间隔距离不少于400米且保持水平避免斜拉斜跨,户与户之间各线路平行并拉保持水平、沿墙角且选择最短距离过户,根据《温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强电线缆、弱电线缆搭挂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温镇治办〔2018〕8号)文件的精神,由电力部门牵头强弱电搭挂并安排线路走向,由街道负责做好入户居民配合工作。中国电力负责路灯线的梳理,避免出现路灯线与弱电线混搭安全隐患。 (三)除街道和运营商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广有线及中国联通等4家通信运营商的线路统一并杆且迁改到电力杆架设的吊线上,各家运营商上改下区域外的旧杆由街道统一给予拆除,废线及旧设备由各家运营部负责自行拆除,以达到线路整治整洁美观的效果。 (四)街道在上述的区域电力杆上沿用架设Φ6.0的吊线、且高度与垂度要达到《YD 5148-2007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相应的规范要求,部分路段根据需要重新架设吊线,以确保安全。 (五)上述几个区域(除上改下区域)需要重新架设吊线的工程建设、旧杆拆除由街道负担核销,工程材料、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工作由电力部门负责实施,入户线治理费用由各运营公司自理。 (六)七都供电所同意中国电信等4家运营商的线路(共用1根搭线)搭挂在电力杆上,施工方案应符合相关通信施工规范且符合电力线路检修和安全运行的要求。如有影响到电力线路的检修和安全运行,供电所有权告知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供电所可以拒绝该搭接行为,并保留追究运营商的安全责任,此次搭挂范围目前仅限吟州、前沙、樟里、上沙等4个行政村。 (七)中国电信等4家通信运营商并杆搭挂的线路日常维护与维修由各大运营商自行负责,如遇电力部门维护与施工,应根据电力部门安排及时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线路的迁移与保护工作,不得向电力部门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于可以梳理搭挂满足考核要求的路段以搭挂梳理为主,梳理无法满足考核要求的路段以重新拉线进行整改,街道对整治良好的通信运营商进行奖励。 (九)小城镇“线乱拉”整治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施工单位协同、政策处理,由街道负责,前期做好道路沿线住户的政策宣传。 (十)上述所涉各项工程建设期限由街道确定,各项工程费用的履行方式与期限,由街道办事处与中国电信等4家通信运营商协商确定。
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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