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江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205号) 文件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与规范化建设。街道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成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街道党政办、宣传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具体工作科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等。同时,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街道在微博等其他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02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街道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鹿城公务网、鹿城新闻网、“鹿鸣问政”、“滨江微宣传”平台、政务公开栏、社区(村)宣传栏等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和时效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影响不全面,导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较弱。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流程,建章立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四、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