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4/2018-371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仰义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仰办〔2018〕11号 |
各科室、片区网格管理工作组、站所、村(居)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为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高辖区企业员工、出租房房东、住户预防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能力,确保群众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年度应急逃生演练计划。 一、演练目的 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出租房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水平和专业水平;强化公众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同时提升政府工作部门对消防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该类事件发生后,能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演练对象 各村(居)规模以上企业、30人以上群租房、1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三、演练安排 片区网格管理工作组负责制定消防应急逃生演练预案,并主动联系、配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各类应急逃生演练。 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负责通知、督促辖区企业、出租房、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逃生演练,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1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六熟悉”要求,负责开展辖区内各类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30人以上群租房、1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年内完成所有重点场所的应急逃生演练工作。 其他科室及各村(居)及其他科室、站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配合、参与各类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应急逃生演练装备建设。结合应急逃生演练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根据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需要,及时配备相应器材和物资,提升作战能力,满足应急处置实战需求。 (二)要在应急逃生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预案、演练队伍、磨合机制的目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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