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6/2018-34172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18-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鹿藤政发〔2018〕34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站所、各单位、各村居(居委会)、各企业:

经研究,现将《浙江温州鹿城区藤桥镇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温州鹿城区藤桥镇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试点工作方案(2017-2019)》(温委办发〔2017〕48号)和《关于推进鹿城区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温鹿安办〔2017〕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园区生产安全,现根据园区实际,特制定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的要求,深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点,坚持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监管力度,确保园区和谐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借藤桥镇“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契机,镇安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一批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常识,提升藤桥镇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防止和减少非正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入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为主载体,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班组培训等方式,大力加强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采取“量体裁衣”的活动方式,以“送宣传进企业强意识、送专家下基层强服务、送培训进车间保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三送安全进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以中小学生为重点,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常识教育,提高在校师生安全生产素质。一是开展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经常性地举办安全生产少年儿童现场书画、作文大赛、校园“安全”主题教育创作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安全生产教育覆盖面。二是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以火灾逃生、建筑坍塌、溺水急救等内容为重点,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应急逃生能力。三是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宣传橱窗、专栏等阵地,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形成安全文明的校园文化。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以落实《温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温委办发〔2016〕93号)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干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加大安全生产在文明系列活动中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文明机关、文明单位考核的内容,推进文明系列活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互融共进。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延伸到社区,因地制宜在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积极发动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等活动内容。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结合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标语,利用党支部活动室、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等场所,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创建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一是出台《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认定办法》,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为市民提供一个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体验平台。二是定期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生产主题竞赛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三是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内容,营造“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的浓厚氛围。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根据公共场所人员集中、人流量大的实际情况,多方式设置载体,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视频宣传。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在公共传媒、宾馆、金融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利用温州市安全生产网、微信、微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标语宣传。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将藤桥镇创建工作分阶段进行,具体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创建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协调小组,形成创建合力,统一协调创建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站所,镇党委书记肖达统任第一组长,镇长徐宁任组长,镇安委会成员任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于镇安监所,由镇安监所负责人夏孝永具体负责各示范点的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镇区范围内对此次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安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科室、各部门站所、各企业、村居(居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01至08月31日)

1、确立安全文化建设理念。各科室、各部门站所、各企业、各村居(居委会)要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内容完整、明确的安全理念,清晰的安全目标,并悬挂在醒目的位置,让安全理念在不断深化的实际行动中逐渐深入人心。

2、开展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开展7种类型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镇安监所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选取安全文化示范学校1家,安全文化示范农村3个,安全文化示范家庭1户,安全文化示范公共场所1处,安全文化示范机关1家创建为安全文化示范点,严格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全力营造镇区安全文化氛围。每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确定一名创建负责人,负责安全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4月份起每月上报创建工作进度表。

第三阶段:验收申报阶段(2018年09月01日至30日)

各创建单位依据创建标准对自身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提请镇安委会组织验收。经验收达到标准的,由镇安委会组报请鹿城区安监局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文化创建是一项惠及人民生命与健康的重大工程。各科室、各部门站所、各企业、各村居(居委会)要把示范点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要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量化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扎实推进。镇安监所要加强对示范单位分类指导,树立标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镇安监所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试点,精心组织和指导创建工作。要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采取各种方式,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安全促稳定、以安全促发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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