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公款旅游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 1. 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3. 参加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4.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排查整治步骤 1. 自查自纠,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的公款旅游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2. 抽查核实,市纪委会同市外侨办等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 整改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单位自查及抽查核实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作出处理。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排查整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委(党组)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针对专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各市级职能部门、县(市、区)要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