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鹿城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鹿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3号楼207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88030256,电子邮箱:tjj@lucheng.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在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加大公开力度。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鹿城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监测,利用相关统计资料,提高对统计数据的诠释解读能力、分析预判能力,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对重点生产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监测、分析,加大对新兴产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成效反映。加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统计相关业务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 (三)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各类政务动态和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品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整理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5条。其中工作动态41条,通知公告15条,统计公报3条,统计信息56条,统计分析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鹿城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二是出版发行统计出版物和资料,如《鹿城统计年鉴-2018年》;三是通过统计月报、统计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接到企业或基层单位的电话咨询,都即时进行了明确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执行鹿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常态的要求,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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