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区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点任务,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201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34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4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主动公开343条,公报公开文件类1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配备了1名信息发布人员,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今日鹿城》等媒体及时发布我局业务工作、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工作情况,认真回应网民诉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信息发布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有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运用网站开展信息发布情况:本单位主要通过鹿城统计信息网站、鹿城公务网站、《今日鹿城》等发布业务工作、政策文件等工作动态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2015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历年累计数量均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不同的单位区别较大,统计部门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较难用“条”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工作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6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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