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鹿城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 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严格按照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工作领导力度,强化干部思想认识,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力度。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局机关人事监察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思想意识。及时传达学习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从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高度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鹿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鹿城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意见》、《鹿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须知》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二)载体丰富,拓面增效,确保工作方式规范运作   

一是依托“职能”开展工作。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等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职能和人员公示。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流程,责任追究制公开、公示。

二是依托“窗口”开展工作。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以及申请程序、条件、范围、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等事项以宣传展板的形式予以公示,并公开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了解。

三是依托“在线”开展工作。在“鹿城司法在线”政务微博及“鹿城普法”公众微信号扩宽获取渠道。官方微博“鹿城司法在线”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并与温州市司法局、鹿城区普法办、鹿城区禁毒办等众多政务微博形成良好互动,进一步扩大政务动态的知晓面,深化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官方微信“鹿城普法”设置了“热点关注”“本地动态”“普法课堂”等固定栏目。

(三)强化监督,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上肩。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审查承办科室与承办人员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重要信息需经局领导审定后发布。

三是增强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由于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与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8,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二)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三)在监督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四)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鹿城区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4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张维忠      审核人:黄银花    填报人:沈知鸷

联系电话:88840692           填报日期: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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