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0/2019-369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松台街道
生成日期 2019-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调整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帮扶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45号)、《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综治办、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行及倾向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21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性精神障患者碍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00号)、《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办〔2016〕7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松台街道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帮扶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狄登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胡韵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  强(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金中选(街道社管办主任)

余  立(街道综治办主任)

程  洁(街道综治办)

卢晓丹(街道社管办)

柯建星(水心派出所)

方  磊(莲池派出所)

吴玉晓(水心卫生服务中心)

王淑芬(莲池卫生服务中心)

柯建华(桂柑社区)

林文花(水心社区)

翁冠敏(菱藕社区)

张尤荣(茶花社区)

王激霞(昌明社区)

狄云士(锦花社区)

李进明(半腰桥社区)

周雪飞(郭公山社区)

乐素贞(庆年坊社区)

黄  蕊(蛟翔巷社区)

董淑云(来福门社区)

二、重性精神障碍帮扶小组:

社区

街镇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

派出所

责任医生

半腰桥社区

朱寿春

陈可可

薛存海

贾红芹

庆年坊社区

叶  挺

谢  平

黄凯浩

贾红芹

郭公山社区

孙  晓

王  晓

黄胜克

贾红芹

蛟翔巷社区

季族宏

周  瑶

陈轶群

贾红芹

来福门社区

蒋  颖

陈建红

张忠益

贾红芹

茶花社区

饶大辉

林佳佳

叶雪剑

王娟娟

菱藕社区

贺越谨

任  佳

郑彩琴

王娟娟

桂柑社区

庄晓峰

翁晓霞

黄  猛

王娟娟

水心社区

金中选

张思瑶

林宝松

王娟娟

昌明社区

张美群

金  洁

陈启争

王娟娟

锦花社区

金灵立

邵思思

吴克明

王娟娟

 

领导小组和帮扶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办,韩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金中选、余立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日常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松台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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