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

为协调全局的防汛防台工作,特制定《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为协调全局的防汛防台工作,应对暴雨、洪水,台风正面袭击或者严重影响我区,妥善地处置洪涝台灾害,明确局全体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完善操作流程。现出台《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及职责

由局班子成员成立防汛抗台指挥组,局长董晓来担任总指挥,副局长向东、南骏、王华、总工程师余迪帆担任副指挥。主要协助区领导开展防汛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各条线防汛工作情况,陪同区领导赴各街镇开展防汛检查;领导全局应急期间防汛工作,分派各工作组任务,审阅区防指下发的通知文件。下设6个具体分工小组:

(一)文秘宣传组:

副指挥:余迪帆

组  长:吴  杰

组  员:蒋  健、温正超、李倩文、周哲宇

主要职责:起草区领导、局领导有关讲话报告,整理市、区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起草向上级汇报的重要报告;起草相关下发文件;负责防汛防台应急相关宣传信息的写作和发布;总结防汛防台工作材料;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和其他区相关部门的相关文字写作的需求。 

(二)综合工作组:

副指挥:南  骏

组  长:林  峰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收发、催办督办;负责及时掌握区各单位、街镇防汛救灾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统计,及时在各报灾系统中进行报灾;负责及时掌握各街镇和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情况;负责防汛防台动态文件的更新。

下设档案整理小组、信息通知小组、数据统计小组、加强值班小组。

1. 档案整理小组:

小组长:王  芳

组  员:黄湘君、王海明。

主要职责:负责所有文字报告、宣传信息、各类动态静态数据和上下级文件、传真的打印整理归档,供领导随时查阅。统计和通知局加班人员进岗到位。负责区防指值班电话的接听、记录。

2. 信息通知小组:

小组长:郭启胜

组  员:张晓阳、章麟。

主要职责:负责各个相关单位的联络;通知各部门人员参加防汛会议;通知负责各街镇统计人员上报灾情和人员转移报表;Ⅲ级响应启动后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到岗。

3. 信息统计小组:

小组长:滕卓仁

组  员:徐静蔚、吴彪毅、陈翔。

主要职责:负责各相关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更新、上报工作;负责各街镇转移、安置点开放、灾情数据的信息、数据收集工作。掌握水库河道水位负责水雨情报表;负责防汛系统的填报工作。

4. 加强值班小组:

小组长:叶  子

组  员:黄  炜、林重任。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应急加强值班,掌握防汛动态,启动应急响应后进驻区防指。

(三)后勤保障组

副指挥:王  华

组  长:徐军年

组  员:陈寒涛、任慧国、吴  腾、视频会议支撑保障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区防指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防汛远程会商系统正常运行;负责防汛防台应急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有关保障工作;会议会场布置;安排防汛防台期间加强值班表。

(四)抽查督办组:

副指挥:王华

组  长:秦  芩

组  员:吴毓毓,潘奇岚,高铭。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的抽查和防汛防台纪律的检查工作,协助区纪委对街镇开展防台期间人员到位情况检查。

(五)抢险指导组:

副指挥:向东

组  长:陈国民

组  员:伍建武、朱际平、周志坚。

主要职责:掌握全区物资储备情况;掌握全区各部门与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准备情况,负责衔接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救灾指导组:

副指挥:南  骏

组  长:林  峰

组  员:徐静蔚、吴彪毅。

主要职责:负责灾后灾情核实;指导企业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按照规定管理分配各级救灾资金的监督使用和对灾民进行补助。

二、预案启动

区防指实行集中24小时办公制度,应急工作组集中区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应急响应启动后,通知相关人员进岗到位,相应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该在半个小时内到岗,若不能到岗,应向领导说明情况。信息通知组、加强值班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指导组四组人员可以混岗相互协作。

(一)启动准备

当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做好本预案启动前准备,文秘宣传组、综合工作组、网络保障组、加强值班组先行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防汛科室根据本方案安排加强防汛值班表,档案整理组打印全区各类责任人名单备查。综合工作组根据当前防汛情况,安排区领导可能开展防汛检查的地点备用。

当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面启动本预案,所有应急工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启动程序和方式

当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局办公室电话通知文秘宣传组、综合工作组和网络保障组,宣布启动预案,要求进岗到位。同时通知其他应急工作组做好进岗准备。

当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领导组进驻区防指,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局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通报汛情,宣布全面启动预案。

三、应急响应行动

按汛情或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 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2. 文秘宣传组、综合工作组、网络保障组人员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做好区防指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电话接听、记录,以及会议通知、文件收发催办、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密切注意汛情、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4.起草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加强与各街镇和区防指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收集防汛防台工作动态,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文秘宣传组)

5.做好防汛远程会商系统的调试工作和工作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防汛防台工作组动员部署会议,局防汛防台工作组人员全部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起草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全区防台工作会议前的材料准备;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文秘宣传组)

3.做好防台风部署视频会的通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4. 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防汛救灾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5.开展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6.通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等成员联络员进驻区防指。 (责任单位:信息通知组)

7.做好应急物资、队伍联络协调等抢险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8.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防台工作组接待服务、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协助区领导组织防御工作。

2.局班子成员坚守岗位,组织指挥各防汛防台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3.起草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做好应急响应提升后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媒体协调,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文秘宣传组)

4.通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等成员分管负责人进驻区防指。 (责任单位:信息通知组)

5.做好防台风紧急动员视频会的通信保障工作,以及连线街镇、防指成员单位的通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6. 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防汛救灾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7.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8.做好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衔接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抢险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的准备工作;做好抢险物资调拨准备工作;视情提出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以及抢险物资调拨的意见。(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协助区领导组织防御工作。

2.局各防汛防台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局其他人员全体在岗待命。

3.起草下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根据汛情、台风影响情况,起草防风、防雨或防潮等有针对性地防御通知和人员梯次转移命令;做好应急响应进一步提升后的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责任单位:文秘宣传组)

4.通知区纪委(监委)、区人武部、武警、宣传、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广电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驻区防指。(责任单位:信息通知组) 

5.做好区委区政府防台风视频会的通信保障工作,以及随时与各街镇、防指成员单位连线的通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6. 每日3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防汛救灾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7.继续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8.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赴一线的对接联络和抢险物资调拨工作;指导街镇、防指成员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对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9.继续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五、响应降级与结束

当区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副局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并通报各位局领导和各应急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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