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9/2019-10126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第13号公告:温州市鹿城区本级政府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温州市鹿城区本级政府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温州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4日至6月17日,对温州市鹿城区本级政府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6亿元,支出51.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4.95亿元,支出116.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万元,支出1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鹿城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增收节支,着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的问题。2018年没有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预算支出结构及调整有待优化;部分上年结转指标未使用。

(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一是没有制定鹿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建立专项资金政策调整完善、评估和退出等机制。二是部分转移支付未及时下达。截至2018年末,区财政局未分配下达2018年度市转移支付资金5.16亿元,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23.18%。

(三)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问题。一是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审核不严格,各部门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全、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没有具体细化。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提高。三是绩效评价公开不到位。2017年区财政局进行绩效评价的11个项目,在部门决算公开中,个别部门没有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四是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部分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1298.35万元,长期滞留财政专户;部分资金沉淀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四)决算草案编制问题。一是第四季度专户利息收入26.36万元没有纳入决算。二是非税收入2423.09万元没有上缴国库。

(五)部门民生实事存在问题。一是“最多跑一次”项目未按合同分期付款。二是因中标单位未按协议履约,为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滞后。

(六)部门在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中的问题。存在有采购无预决算,相关数据不一致等问题。个别单位政府采购相关报表和公开资料中的预算数、实际采购金额等相同指标均不同程度存在差异。

(七)部门预算执行中的其他问题。一是代编下属单位预算。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变更无批准依据;2017年度四边三化经费74万元未及时使用等。三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由于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腾空进度延后导致资金滞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鹿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鹿城区财政局等单位要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绩效管理,严肃结果应用;完善采购预算,规范采购管理等。

四、审计整改情况

鹿城区财政局等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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