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9/2019-10127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9-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第14号公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区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1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5份。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39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9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87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1条。政府融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月报94期,送审造价7.06亿元,审定造价5.76亿元,净核减额1.31亿元,净核减率18.55%。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开始试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管理逐步规范;民生投入持续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深化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财税改革推进有序。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

一、围绕预算法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6亿元,支出51.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4.95亿元,支出116.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万元,支出167万元。与向区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补助收入减少6.91亿元,调入资金增加7.27亿元,年终结余增加1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93亿元,调出资金增加7.11亿元,年终结余减少175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反映。非税收入2423.09万元和第四季度利息26.36万元未计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部分工程款支出未反映。2018年通过基础配套基建专户拨付工程款共12.04亿元,其中无预算拨付资金共4.61亿元。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区级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管理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截至2018年末,区财政局未分配下达2018年度市转移支付资金5.16亿元,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23.18%,其中:2018年3月1日区第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之前,市财政局已下达的指标1.20亿元。

2.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全。如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分别为13个、40个,实际分别只有4个、10个。二是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没有具体细化,不具可测性。抽查4个单位发现有3个单位存在各项评价指标完全相同且不可测的问题。三是绩效评价公开不到位。2017年区财政局进行绩效评价的11个项目,在部门决算公开中,有2个部门没有公开绩效评价情况,2个部门为零公开,与事实不符。

3.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高。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使用。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结余1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指标215项,共结余资金1.97亿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财政专户。如2018年末区农村公共卫生资金专户余额1298.35万元,为历年结余资金

(三)部门延伸审计情况。对部门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代编下属单位预算。如2018年区交通运输局预算编报时包含了区公路管理局的专项经费757.77万元。

2.政府采购预决算工作有待加强。存在有采购无预决算,相关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如2018年原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区检察院、区园林绿化管理处等单位的政府采购相关报表和公开资料中的预算数、实际采购金额等相同指标均不同程度存在差异。

3.部分专项资金拨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使用。如2018年4月区民政局收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拨入的2017年度四边三化经费74万元,截至2018年末一直未使用。

4.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温州白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面2018年银行存款年初余额23.98亿元,年末33.82亿元,当年最低13.08亿元,最高93.11亿元,月末平均余额46.42亿元。其中:中信银行2018年初余额5亿元,年末3.01亿元,当年最低2.74亿元,最高26.81亿元,月末平均余额8.58亿元。该银行资金用于大南、双屿街道棚户区改造,由于街道实际腾空进度延后导致资金滞留,一直到2019年5月向双屿街道拨付5.63亿元,该账户余额才下降到103.39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与申报不符、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拆装式游泳池经费改变拨付对象未见项目变更的批准依据。

(四)藤桥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藤桥镇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表明,藤桥镇不断加大投入,改善镇容村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预决算管理比较薄弱。预算编制不完,且2017年财政预算未在网上公开。报送镇人大审批的预算资料不完整,未包括上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22.11万元及上级各部门补助收入。预算支出增加,未经镇人大通过。

2.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道路保洁、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建筑物拆除等,均未经招投标,直接与有关公司签订合同。其中道路保洁年承包费共342.48元,至20188月才经招投标正式开始市场化保洁。

    3.收支管理不够规范。历年未上缴计生押金及抚养费22.75万元;发放给个人重点建设考核奖励等共7.39万元。审计指出后,已全部上缴财政或收回。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一)全区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区机关事务局等21个单位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为鹿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停车库建成后未移交区政府。截至2018年3月末,共有132处公共停车库未移交给区政府。

2.公共停车库管理不到位。一是6个单位的公共停车库,被个人、业主或者物业等占用。二是中瑞曼哈顿地下机动车库招租程序不合规、租金定价明显偏低,世贸中心大厦车库租金收益归属不明确。三是2处停车库实际情况与移交书不符。四是配建移交的机动车停车库未办理产权。五是3处停车库未经批准改变用途。

3.资金管理比较混乱。个别单位存在公款私存现象,松台街道、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未将停车费上缴财政。

4.拆迁地块后续管理未跟上。4个街道的12个拆迁地块被个人或者集体作为临时停车场无偿使用。

(二)藤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藤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审计结果表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建成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中标单位转包工程。潮埠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浙江安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51.42万元。该公司收取合同价13%的管理费,其余工程款均转入潮埠村一村民的账户,由其组织人员施工。

2.未按图施工,多计造价。支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合同价341.84万元,污水管非主干道路面拆除修复宽度未按施工图要求施工,多计费用22.03万元,占总造价的6.44%。

3.项目超工期。29个项目均超工期243天以上,抽查5个村的项目均未按合同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

(三)民生实事审计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时,部门延伸审计抽查了相关民生实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最多跑一次”项目未按合同付款。2018年6月区财政局追加安排原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自助平台经费380万元。2018年11月两个标段均签订了合同,11月、12月分别一次性支付了合同款的90%,没有按合同约定分二期支付。

2.为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滞后。因厦门国太亚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一键通”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协议履约,截至2019年5月20日,区民政局没有老年人终端发放相关数据等资料。

三、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4个单位的5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列支经费。区司法局多计提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补贴21.43万元。

2.未上缴历年结余资金。如区文明办2016年12月末各专项资金结余391.25万元,截至2019年5月末仍有余额143.80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3.未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七都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名事业编制人员,2000年9月停薪留职到期后一直未回单位上班,未办理请假等手续。在2013年6月区委、区政府出台清理规范工作文件之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8.39万元,在文件出台后仍为其缴纳了2.55万元。

4.未规范资产管理。2015年12月七都街道清理报废固定资产107.09万元,没有相关报批手续。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对七都街道的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岛内的人居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17年3月鹿城区黎明鑫禾园艺场设施农用地备案总面积1.7亩,2017年11月被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但仍在生产经营。

2.占用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沙村的岛中岛生态园停车场未经审批备案,居家养老活动中心为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岛中岛生态园未批先建农业休闲观光项目。以上三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均为一般农田,后两地块被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立案处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但目前尚未拆除。

3.水域使用未经过审批机关审批。前沙村委会北侧温州大桥和港河桥之间长年使用七都水库水域5000平方米从事水产养殖,未办理水产养殖许可证。吟州村港河桥东侧河域内自2017年圈围相关水域约9000平方米用于水上高尔夫经营项目,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备案。

四、围绕国有企业监督审计情况

(一)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审计情况。对区物业总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表明,区物业总公司改变经营策略,采取上门催缴和法律途径双管齐下,解决业主拖欠的物业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职工长期停薪留职并拖欠社保基金。区物业总公司及下派到子公司的事业编制人员停薪留职23人,其中18人拖欠社保基金等268.60万元。

2.子公司向职工出借资金用于购买子公司股份。子公司温州市六通电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于2011年向下派的一名职工出借资金67.15万元,用于购买子公司前股东拥有的49%股份,截至2018年5月8日仍未收回借款21.67万元。

(二)鹿城仓储有限公司审计情况。对鹿城仓储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表明,鹿城仓储有限公司克服库区设施持续老化等诸多困难,超额完成税前经营业绩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受托房产租金在账外核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在账外收入127.13万元,支出122.59万元。

2.购物大额现金支付且未附清单或说明等。如鹿城仓储公司与鹿城仓储物业公司2017年用现金支票向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商场购买大米、油等各类物品9次共计5.84万元,所购物品均未附销货清单,未附具体使用说明。

五、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移送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3件。其中:整体移送2件,涉及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发现的问题;公款私存违纪线索1件。

六、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应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项目上,各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和减少代编下属单位的预算。优化支出预算结构,进一步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拨付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专项资金的申报用途和范围使用。

(三)严格绩效管理,严肃结果应用。制定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逐步实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量化、细化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等机制。

(四)编制采购预算,规范采购管理。指导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加大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管理。

(五)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风险。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和区委重要工作部署,提升审计工作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化审计改革创新,为深入推进“时尚智都、山水美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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