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88262810;

2.传真号码:88262810;

3.电子邮箱:346841334@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纱帽河99号1幢205室,鹿城区教育局成教科,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docx

 

鹿城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5日鹿城区教育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教育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教育局

20191119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我要订阅】【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