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56619576; 2.传真号码:88030119; 3.电子邮箱:lcqjrb2012@163.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号楼2楼212室,鹿城区金融办综合科,邮编:325000。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9 〕73号)要求,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保留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的1件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保留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废止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 日 附件1: 宣布保留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宣布废止的区金融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8日,鹿城区金融办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金融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金融办 2019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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