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1/2019-36983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丰门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丰门办〔2019〕93号 |
各科室、各村社: 为加强我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丰门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青锋 副组长:杨一燕 成 员:团工委、妇联、宣统办、派出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村社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社会事务办:发挥牵头协调职能,推动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督导培训;完善儿童保障政策措施,切实强化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等获得基本康复服务。 2.团工委: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和互助活动。 3.妇联: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儿童之家”等,开展兴趣爱好辅导、课外活动组织、心理情绪疏导等关爱服务。 4.宣统办:做好受保障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和各学校中享受政策性资助对象的申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对学校特殊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在校(园)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辍学儿童劝返复学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犯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5.派出所:依法做好弃婴(儿童)的身份确认和户口登记工作,及时出具弃婴(儿)捡拾报案证明,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遗弃儿童、虐待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6.综治办: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协助监狱服刑人员做好其未成年子女监护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引导区法律援助中心简化流程、快速为符合条件的受保障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7.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覆盖18周岁以下儿童。 8.各村社要成立相应的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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