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及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正式注册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特困供养幼儿、残疾幼儿(简称“五类生”)及建档立卡的“五类生”家庭学生;其他因病因灾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每幼儿每年6000元,即每幼儿每学期3000元(保教费2700元、伙食费300元)。 二、资助对象申请、认定及公示 (一)资助对象申请 幼儿家长自愿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由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助对象认定 学前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资助对象查阅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的系统数据。 具体步骤: 1. 请大家核查幼儿园学籍信息是否已完整,如有问题,尽快告知领导,通知学籍老师务必尽快完成; 2. 困难生认定: (1)各园在系统中“学生信息管理”--“学生资助对象数据查阅-详情”,将困难学生名单(必须是正常在园幼儿)导出并截图留存。(系统比对结果名单有已毕业及不在园幼儿,也可能是幼儿园学籍信息没有处理好) (2)各园将困难幼儿申请表跟系统中的有效困难信息进行比对。 (3)省内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幼儿、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幼儿,如系统数据有,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直接认定;如系统数据没有,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材料,予以认定;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4)省外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未脱贫低保的,如系统数据有,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直接认定;如系统数据没有,需要提供低保等证明材料(证件有标低保特别困难或低保金发放依据),予以认定;给予资助。 (5)以上省内、省外两大类系统有的困难家庭子女没有提出申请的,通知家长申请,补填申请表,不申请的,要签字确认不申请(格式由幼儿园自行确定)。 (6)其他因病因灾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即系统没有困难信息的)除填报《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外,学校要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通过家访、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 资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由幼儿园负责,相关材料由幼儿园审核、盖章并存档。 (三)资助名单公示 幼儿园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幼儿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 三、完成上报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 (一)各园于11月7日前上报《鹿城区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学生名册》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纸制表格需经幼儿园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 公办园直接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民办园上报各教育学区审核,学区审核汇总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幼儿园在11月13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zz.zjedu.gov.cn)的操作。 系统操作具体做法(用火狐浏览器): 1.幼儿园操作人员 (1)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在校学生信息查看】模块 ,认真查看学生信息是否与学籍系统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相符,如有问题,通知学籍人员修改相关信息或上报上级部门,资助系统无法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新增和处理。 (2)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可通过“下载模板”或逐个“经济信息录入”,其中姓名、学籍号、身份证证件类型、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年级、是否低保、是否孤儿、本人是否残疾为必填项。 (3)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进行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注意:五类生等级认定均为特别困难 ,认定原因可填家庭经济困难。 (4)进入【资助项目管理—国家资助—困难生生活补助——资助名单录入】模块,录入学前教育资助名单; 2.幼儿园审核人员 进入【资助项目管理—国家资助—困难生生活补助——资助名单审核】模块,审核学前教育资助名单。 四、资助资金发放 公办园: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到园后,幼儿园将资助金足额发放给受助幼儿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抵顶收费或抵扣欠款等,确保学前教育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各园要及时将发放情况录入系统。 民办园:学期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由区教育局直接发放到幼儿本人银行卡(幼儿园在递交材料附上受助幼儿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幼儿姓名及开户行)。 五、各园要及时整理幼儿园资助工作的档案材料,按学期归档,以备检查。 各园要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明确资助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做好政策的宣传及困难生审核、认定,各部门积极协调,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学前资助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以上通知及表格可在鹿城学前资助QQ群(461037626)中下载。 联系人: 姜春燕 联系电话:88266751 678772 教育局计财科 (1幢201室)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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