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兼职取酬……这5人被通报


温州网讯12月16日,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名党员干部被点名通报。

1.瑞安市云周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董衍胜、城建办负责人周朝敏违规接受某商会旅游安排问题。

2018年12月,董衍胜、周朝敏接受某商会组织的旅游安排,并由该商会支付两人旅游费用共计1万余元。2019年9月,董衍胜、周朝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湾区原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雪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11月,张雪波应龙湾区某行业协会邀请,到辖区内某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会后,张雪波接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宴请,共消费2496元及红酒3瓶,餐费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私人支付。2019年3月,张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苍南县住建局原主任科员陈仕诚违规在私企兼职取酬问题。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陈仕诚违反规定在苍南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兼职,负责办理该公司各项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并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交通费5000元,共计领取工资4万元、交通费3万元。2019年8月,陈仕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乐清市原铁路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圣仁接受企业免费服务等问题。

2017年3月、11月,谢圣仁两次接受乐清市原铁路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相关项目承包商为其本人和亲属提供的价值7500元左右的测绘服务,谢圣仁及其亲属均未支付相关款项。此外,谢圣仁还存在收受项目承包商礼品等问题。2019年8月,谢圣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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