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城区洪殿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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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洪殿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温环鹿建【2019132

20191220

 

公告期为20191220日至201912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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