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9-01304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告〔2019〕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00-2019-0010 |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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