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6/2019-368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19-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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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桥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名单职责


藤桥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名单职责

 

为加强对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藤桥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达统

第一副组长:徐  宁

常务副组长:南鹏程

副组长:林  蔓    刘江伟    戚于挺    王莉静    

朱慧铭    邱  晔    鲁光和    徐亚达

连  衍    王圣材    戴伟芳    卢成盘    

蔡强伟

成   员:曹志成    徐显锋    胡戈奇    翁连新

赵尔鑫    徐  琪    应光胜    姜岳定

范  盛    王学顺    邱贤庆    夏建林    

叶浩树    王  伟    朱宝元    夏孝永    

潘国辉    张旭娥

下设综合组、“三资”处置指导组、宣传导控组、信访维稳组、纪律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南鹏程

副组长:朱慧铭、连  衍、戴伟芳

成  员:赵尔鑫、金颖娅、朱宝元、金慈南、范  盛、金  铭、陈  寅、邱贤庆、曹志成、徐显锋、张旭娥、夏孝永、夏建林、周益钒、潘国辉、胡存润、李朋飞、王  伟、胡戈奇、叶浩树、蔡爱芬

联络员:赵尔鑫

主要职责:梳理村规模优化调整指导意见、村规模优化调整组织设置和干部安置分流工作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做好有关解释与答复;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掌握面上动态情况;镇级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相关会议的筹备;对各村拟定的村规模优化调整方案进行预审、备案、报送,根据工作进展视情无告知检查、专项督查、民意调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三资”处置指导组

组长:连  衍

成员:刘  慧、潘国辉、胡存润、李朋飞、徐歆羡、夏建林

联络员:潘国辉

主要职责:制定村规模优化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强化新村集体资产融合等政策文件;做好“三资”融合有关政策的解释与答复,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指导村规模优化调整涉及村集体资产的调查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开展村规模优化调整涉及村资产处置和财务交接工作;开展个别复杂村的专项审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导控组

组长:邱  晔

成员:徐歆羡、张凯钧、陈璋琦

联络员:徐歆羡

主要职责: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及提纲,编印宣传资料;做好阶段性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宣传实效,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制定网络舆情防控预案,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维稳组

组长:南鹏程

成员:翁连新、王学顺、周炳利、张旭娥、尤珮瑶、曹志成、徐显锋

联络员:王学顺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评估工作,制定落实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防控;指导村在村规模优化调整中印章收缴制发使用;村规模优化调整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置影响阻碍村规模优化调整的突发性事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律保障组

组长:刘江伟

成员:徐  琪、叶丰永、鲍纪璇、滕丽丽

联络员:徐  琪

主要职责:制定严肃纪律确保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等文件;查处村规模优化调整期间发生的有碍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各种违法违纪事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各站所、各科室职责

1.镇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负责查处村规模调整过程中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2.藤桥法院:立足自身职能,参与做好村规模优化调整中涉法涉诉相关工作;

3.党政办:负责村规模优化调整中有关重要工作的协调、各类重要会议的筹备等工作;做好调整村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移交、存档等后续工作;

4.司法所:配合做好村规模优化调整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答疑等工作和相关法律问题的诠释解答等工作;

5.党建办(组织线):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做好过渡时期村级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班子配备及人员安排等工作;

6.党建办(宣传线):牵头做好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的宣传工作,协调各新闻单位,统一宣传口径,为调整工作创建良好氛围;牵头做好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的舆论引导,做好网络舆情防控等工作;

7.综治办:牵头制定落实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防控;牵头制定落实全镇村规模优化调整各类群体性信访事件处置预案,做好涉及村规模调整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藤桥派出所、上戍派出所: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积极依法参与处置村规模优化调整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会同社会事务办做好印章统一收缴制发使用等工作;

9.社会事务办:对依法依规实施村规模调整做好具体业务指导工作,严把工作流程;做好新村融合发展中心班子配备及人员安排等工作;配合派出所做好印章统一收缴制发使用等工作;指导新村名称征集、预审、论证和批复命名;

10.财经办:做好规模优化调整后的新村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基本报酬等各类补助经费、奖励资金的拨付兑现等财政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村规模优化调整所涉及村级资金冻结、处置和财务交接等工作;

11.农办:牵头指导做好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严把工作流程;牵头制定并指导落实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政策意见;研究解决“三资”融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做好新村经济合作社设置、班子配备及人员安排等工作;做好村规模优化调整涉及村集体资产的调查登记,开展个别复杂村的专项审计工作;督促引导各类利农惠农政策资金向调整村倾斜;

12.城管办:做好村规模优化调整后村级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

13.城建办:推进全域土地整理,牵头研究制定村集体留地等配套扶持政策;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合理搞好与区域城镇规划体系相配套的村庄规划;优先编制新村规划;

14.团委、妇联:组织发动群团组织支持配合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做好过渡时期共青团、妇联等村级配套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

15.党建办(统战线):配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防控;

其他各站所、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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