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批后公告


申请人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向本局提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申请,要求办理“第三产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转变”(即土地用途不改变,建筑物功能改变)。该项目位于锦绣路锦城商务楼201室,原建筑物功能为办公用房,现申请临时改变为商服,申请改变功能面积为1030.24㎡(即房权证面积)。我局于2019419日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温规鹿协2019008号第三产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转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附后,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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