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和其它帮扶增收落实到户 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通知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扶贫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温扶组〔2019〕2号)和《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和折股量化帮扶增收落实到户情况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温扶办〔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鹿城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落实到户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相关街(镇)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帮扶,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有关科室负责,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报表填报和汇总的工作机制。街(镇)报表报送人员名单于4月26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云衣,联系电话:13968890239。 二、明确要求,注重质量。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帮扶,是履行扶贫责任,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列入帮扶增收统计的对象,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低收入农户在产业就业帮扶方面得到实实在在的帮扶,帮扶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来料加工带动就业、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就业等。对没有得到扶贫帮扶,仅靠自己努力实现增收的不列入统计;二是帮扶成效比较明显,低收入农户通过产业帮扶年增收达到2000元以上。对以往得到帮扶,现在继续实现增收的低收入农户,作为帮扶巩固对象纳入统计。 三、认真填报,按时报送。相关街(镇)要根据任务要求,认真填报《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明细表》《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汇总表》(见附件)。每两月定期报送,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单月份的月底,于次月8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跟踪检查,务求实效。街(镇)要对报表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虚报。区农业农村局将对帮扶到户落实情况和帮扶成效进行检查和实地抽查,掌握分析低收入农户增收动态,分析研判低收入农户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督促基层抓好落实。帮扶到位率和抽查结果列入对街(镇)考核。
附件:1.《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汇总表》 2.《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明细表》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汇总表
附件2 2019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及其它帮扶增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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