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19-4181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9-0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好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19年鹿城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鹿城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鹿城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为抓手,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宣传贯彻《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原则,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涉农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实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制度,调整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积极探索企业“黑名单”制度等,督促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考核和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切实加大隐患排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行动、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为抓手,以实现风险可控为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减少危险源点,切实提升农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细致地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渔船集中停靠点、农机大户、民宿农家乐、农业生产企业等关键点位进行重点检查,不留空白死角。 (二)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把涉农经营主体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信用履约考核工作,落实诚信激励和约束措施,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事故等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排查、治理、整改”闭环管理的要求,抓好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不同时段农业生产特点, 特别是在农忙季节、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冬季雪冻、岁末年初、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做好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查、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督查督办、拉网式排查等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三、抓住突出问题,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深化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田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使用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等行为。持续做好变型拖拉机的统计,及时更新变型拖拉机动态管理台账。积极探索制定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注销登记,提高变型拖拉机存量消减速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上道路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深化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禁渔期非法捕捞作业、船员不穿戴救生衣航行作业、无证人员上船航行作业、“三无船舶”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安全联合执法,加强对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加强禁渔期渔业船舶集中停泊管理及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渔民退捕转产后渔船拆解、网具销毁、船舶和船员证书回收并注销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切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生产重点品种、重点基地,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加强检测结果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深入开展高毒农药、“瘦肉精”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及时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防控应急预备队的技术培训,确保规范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加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收购、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五)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着力抓好消防安全治理、道路交通治理、危险化学品治理、渔业船舶治理、城乡危旧房治理、建筑施工治理、城市安全治理这七个方面工作,确保实现“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防控目标在2018年基础上再下降20%以上,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总目标。 四、加强预防管控,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 (一)研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推行农业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依法推动农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农业、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规范事故应急调度流程。整合优化应急资源和救援队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渔业安全生产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和重大隐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升农民和农业从业者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强化重点时段保障。加强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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