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7/2019-3688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
生成日期 | 2019-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文〔2019〕35号 |
关于报送鹿城区2020—2022年重点文化 旅游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科学编制《鹿城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提高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 (一)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具备引领带动、典型示范或重要支撑作用,能够支撑“十三五”规划完成及“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 (二)符合政策和规划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能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符合三大规划要求(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三)项目基本确定或成熟 项目类别包括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和策划项目三类: 1.续建项目:在建、尚未完工、或提升类文化旅游项目; 2.新建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达到预可研程度,项目名称、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主体、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项目要素基本确定; 3.策划项目:列入各街道、镇招商计划,基本确定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处于规划编制或策划阶段的文化旅游项目。 (四)符合规模要求 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须在1000万元以上,新兴文化旅游业态项目可适当放宽。 二、报送范围 1.文化旅游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主题公园,特色小镇、特色商业街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研学基地、红色旅游基地; 2.乡村旅游类:乡村振兴示范带、A级景区村、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基地); 3.产业融合类:体育旅游项目、康养旅游项目、文化创意园区、工业旅游基地; 4.基础设施类:大型酒店、民宿、餐饮设施,涉旅类道路、景观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 5.其他涉旅项目。 三、填报要求 1.建设性质分为:新建、续建、策划三类; 2.建设地点为项目所在街道、镇; 3.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基本建设内容简介; 4.项目进度安排包括2019年—2022年逐年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5.责任单位为投资建设主体主管政府或部门。 6.请各单位于7月9日(下周二)下班前将2020年—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计划表(附件)电子版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爱华; 联系电话:88030197 13676775567(665567); 电子邮箱:24296994@qq.com。
附件:鹿城区2020年—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计划表(模板)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7月5日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 附件:鹿城区2020年—2022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计划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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